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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号公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 山东省证券业协会
  • 浏览量:22
  • 发布时间: 2020-08-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0〕53号

    现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7月31日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pdf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立法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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