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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对申请首发企业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 山东省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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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7-15

摘自中国证监会网站  2019年7月11日

  近期,证监会对申请首发企业日常审核及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少计相关成本费用、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内控基础工作存在缺陷、未如实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问题。相关中介机构未发现或未充分关注上述问题,核查工作不审慎,尽职调查工作存在瑕疵,重要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为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根据目前已核实的信息,证监会对存在有关问题的6家申请首发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8家保荐机构、4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律师事务所根据情节轻重启动相关监管措施程序。对其他企业将根据问题核实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证监会将坚持新股发行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明确市场预期;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和抽查抽签方式,已于近日安排启动44家在审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为进一步缩短审核周期,提高审核效率,后续将根据受理情况及审核进展继续安排抽查抽签及现场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管联动,进一步促进首发申请企业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执业水平,营造市场良好生态,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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