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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发布

  • 山东省证券业协会
  • 浏览量:7
  • 发布时间: 2019-10-10

摘自中国证券报  2019年10月9日

  为规范证券分析师参加评选活动,维护分析师的职业声誉,推动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建设,促进证券研究业务健康发展,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于8日发布了《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简称《规范》)。中国证券报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评选主办方在中证协签订了《证券分析师评选活动组织机构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

  《规范》要求,证券公司应对分析师参加评选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分析师参加评选活动各个环节廉洁自律的内控机制。分析师参加评选活动应由证券公司统一报名,公司推荐的参评人员应为合规展业、勤勉尽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证券公司应对计划参加的评选活动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评估要求的,证券公司应拒绝参加。《规范》列出评估关注事项,供证券公司参考。分析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协会自律规定,秉承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公平竞争的原则参加评选活动,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参加评选。评选结果不得直接作为对分析师薪酬激励的依据。

  《规范》强调,对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的证券公司,中证协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示、责令整改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会员权利等纪律处分。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参加评选的分析师,中证协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示、责令整改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行业内通报批评、暂停执业或注销执业证书等纪律处分。

  与此同时,为加强评选组织机构自律管理,促进形成公平、公正、专业、客观的外部评选机制,营造廉洁从业的文化氛围,中国证券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报有限公司、《证券市场周刊》杂志社(北京)有限公司、财新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财富多媒体经营有限公司、万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财经》杂志社有限公司等8家评选主办方在中证协签订了自律公约。

  8家机构表示,将按照自律公约的承诺,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独立客观地组织开展分析师评选活动,加强对参评人和投票人管理,维护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公平性和专业性,自觉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和协会自律管理,并对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的公正性、正当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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