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从业人员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证券从业人员远程教育培训班暨2007年年检阶段性总结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年检工作须在2008年1月25日之前完成。届时未完成年检的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名单将移交中国证监会暂停执业资格并限期整改。
二、请仍未进行年检盖章的会员单位务必于2008年1月25日之前带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协会完成年检相关手续。1月25日之后协会不再受理该项工作。
三、请已进行年检盖章但还未缴纳年检费用的会员单位在1月25日前将年检费用划至协会。
特此通知。
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二00八年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