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维稳工作、进行风险排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市场稳定和安全运行工作,落实我局《关于维护稳定、保障运营安全,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点击),现请各证券经营机构就以下方面进行自查:
一、营业部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目前采取何种措施处理;
二、营业部目前有无重大投诉,目前处理进度如何;
三、营业部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如何;
四、营业部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如断电、行情中断等事项)应急预案;
各营业部应认真对上述问题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及应急预案于4月25日(周五)前以电邮方式报送我局,如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山东证监局机构处联系人:黄鑫
电话: 0531-86106948
传真:0531-86106959
山东证监局机构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